“飞单”客户告银行败诉,瞿丽红律师提示警惕入伙协议
2019-12-20 字号
导语:有一些银行员工在利益驱使下,会私下帮私募基金公司代销基金,这样的行为被称为“飞单”。张女士在银行理财经理王某的推荐下,购买了300万元的理财产品,没想到该产品是王某私售的基金。此后,基金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查,王某也被抓,张女士的钱全部打了水漂。为此,她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近日,这起涉及银行“飞单”的纠纷案在本市法院二审落判,驳回了张女士的诉讼请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瞿丽红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飞单”行为与投资者签的协议基本上是入伙协议,协议条款写明入伙。这点需要引起投资者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