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徐莹等律师代理上海著名音频平台涉嫌侵犯著作权罪案 终获不起诉决定
2019-12-20
郭庆 徐莹 金毅 齐晓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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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国内知名的某音频平台运营公司董事长张总在上海总部的停车场被来自四川某市公安局的民警带走,作为犯罪嫌疑人到上海市经侦总队接受讯问,原因是某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提起刑事举报,告公司所属音频网站上有13本于2016年上传的有声书侵犯了其拥有的文字版权,且点击量巨大,因而该公司涉嫌侵犯著作权罪。
当天下午开始,警方进驻该公司调查了2周左右,调取了大量后台数据并询问了十多名公司管理人员及员工,公司很快提交了其拥有其中10部作品版权的证明文件,但警方仍决定对公司一位负责审核的员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带往四川某看守所进行刑事拘留,理由是该员工当年未能审核出其中两本有声书的版权存在问题而予以放行上线。
京都所高级合伙人郭庆律师在接到公司的咨询后,很快决定接受委托,并组建了由合伙人徐莹、金毅及资深律师齐晓伶等组成的律师团队,从侦查阶段初期即开始为当事人提供辩护法律服务。
在涉案公司专业的法务团队的积极配合下,京都律师团队协助整理了数十份情况说明、数据统计报告、公证取证了多个关键涉案事实,检索了上千份类似案例判决书,并组织了由刑法、刑诉法、证据法学、知识产权侵权执法等专家参与的论证会,深入而系统地研讨了本案所涉及的司法管辖权、定罪量刑依据、音频作品知识产权的特殊性、网络点击量能否反映实际被点击数从而认定侵权情节、知识产权侵权的民事责任与行政处罚及构成犯罪的界定,以及行业发展背景等诸多争议焦点,将相关材料提交给警方及检察机关,并数次前往四川与办案机关反复沟通。
经努力,被刑拘的公司员工在被羁押37天后未获检察院批捕,得以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并回到公司继续工作。
本案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历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并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两次,2019年10月11日,承办检察官向公司及涉案员工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