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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
2019-12-31 字号
【内容简介】《公告》就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后扣缴义务人对居民和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作了详细规定。
【全文链接】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3954941/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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